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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部去年6月發布的《2014年環境統計年報》顯示,全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累計處理污水382.7億立方米,同比上升5.9%,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0.2%。
有環保企業致函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,稱目前的狀況是“污水廠建在哪,排污就在哪,哪里就會形成黑臭水體。標準不提高,全國大規模治理黑臭水體的行動恐怕會變成一場勞民傷財、無功而返的運動。”圍繞污水處理廠該不該排放“提標”的爭論,眼下正在許多環保微信群中吵得熱火朝天,唾沫星橫飛。
支持者認為,現行標準過低,污水處理廠排放的水還是污水,比地表水還臟,難以滿足我國當前環境管理要求。呼吁實行特別排放限值,甚至有企業主張大力推廣MBR(膜生物反應器)技術處理工藝。而反對者則認為,排放“提標”不能與水質“達標”劃等號,排放提標只是一種水質達標途徑和管理手段。以環境質量為核心,對環境質量負責,則是本屆政府最核心的施政方針。
隨著我國人口的持續增長及城鎮化水平的提高,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將持續增加,預計到2030年達到約600億噸,是當前的1.6倍,按照目前的排放控制水平,城鎮生活污水中排放的COD、氨氮在2030年將比當前增長約33%。因此,城鎮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理需要得到進一步的重視和加強。現行標準中污染物控制項目偏少,除COD、氨氮等常規污染物外,由于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還部分接納工業廢水,排放廢水中含重金屬、有毒有害污染物問題不容忽視。
今年兩會前,有媒體發文《污水處理廠為何不治污》稱,“以治理污染為本職的污水處理廠,竟然成了超標排污大戶。”文章分析認為,最直接原因是這些污水處理廠的運行、監管出了問題。
比如根據現行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,其達標排放COD的最高許可范圍在50―120毫克/升之間,但這一要求遠低于地表水國家標準――三類水COD最高濃度是20毫克/升,即使被視為污濁的地表五類水,其COD濃度也不能高于40毫克/升。這就是說,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的大量污水,仍可能是超出人們預想的劣五類水。文章呼吁“治本之策,在于按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要求,提高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,同時,最大力度的嚴加監管。”
之后,有環保企業致函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,稱目前的狀況是“污水廠建在哪,排污就在哪,哪里就會形成黑臭水體。標準不提高,全國大規模治理黑臭水體的行動恐怕會變成一場勞民傷財、無功而返的運動。”并認為如能將城鎮污水處理達到“特別排放限值(主要指標相當于地表水Ⅳ類標準)”而轉變為可用的水資源,對構建國家水安全戰略體系、推進“山水林田湖”生態文明建設是重要支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