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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標準的制訂需要與社會經濟技術發展水平相適應。從2002年頒布至今十余年來,我國的經濟發展速度更加迅猛,水處理技術水平也獲得了大幅度的提升,與此同時,污水提標改造過程中,新問題也在管理和技術層面不斷出現。
隨著我國水污染問題日益突顯,城鎮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的提高已是大勢所趨。近年來,各地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工作正在陸續進行。然而,在這一過程中,不能合理設置目標,以致剛建成就要改造,改造后出水水質仍難以達到預期要求的案例屢見不鮮。
除了國家層面提高排放標準帶來的“行政”壓力,水環境污染問題和水資源短缺,也讓各地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作更為迫切。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規定,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、水庫等封閉、半封閉水域時,執行一級A標準。
“僅2010年,重點流域總人口占全國56.5%,面積占全國32.2%。在我國很多河流還是黑臭河流,湖泊整體水質還是五類或者劣五類水體。在這種情況下,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已經非常必要。”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原副總工程師杭世?說。
十三年未修標
關于污水處理廠國家標準的修訂,最近的政策指導可見于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(即“水十條”)。其中提到:修訂城鎮污水處理污染物排放標準。敏感區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于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。
根據住建部的統計數據,2002年標準剛發布時,我國污水處理能力約為3700萬立方米/日,到2015年6月底,這一數字已增長至1.61億立方米/日。而這期間,國家標準并無變化。據中國環境科學院原副院長夏青回憶,全國范圍內的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作,始于2007年太湖藍藻事件的爆發,此次事件直接推動了各地規模龐大的提標改造工程開展。
為解決太湖的污染問題,當年緊急出臺了《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。其中提到:將太湖流域的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標準由一級B提升為一級A。隨后,提標改造工作在一些對水環境質量要求嚴格的地方開始實施。
隨著更嚴格的地方標準逐漸實施,以及“水十條”的要求,修訂國家標準的事情在2014至2015年終于開始醞釀,其間經歷了大約三次提標工作。據業界資深人士賈立敏回憶,現在的征求意見稿,和過去每次提標工作提的方案,有所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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